江苏省启动2026年下半年重点展会资金申报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04 08:56:15
据江苏商务消息,近日,江苏省商务厅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下半年重点展会资金申报工作,明确了申报主体、支持内容、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等关键事项。
根据通知,申报主体须为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参加省商务厅2026年下半年重点展会的单位,且未被列入“信用江苏”网站公示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无虚假申报财政资金行为。
资金支持范围仅限参展单位支付的展位费,不包含运输费、人员费等其他费用。补贴面积上限方面,除境内展会和境外自办展外,展中展每家参展单位补贴上限为36平方米,其他境外重点展会为18平方米。具体补贴比例和每平方米展位费申报上限将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统筹确定,各批次扶持资金拨付时间视财政资金落实情况而定。
申报采用全流程线上办理。申报单位需先在“江苏政务服务”官网完成法人注册,再通过省商务厅网站进入“江苏省展会扶持资金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材料需按要求上传清晰有效的电子版或彩色扫描件。此外,为便利参展单位,单个展会组织江苏参展单位达到一定规模的境内组展单位,在获得授权后可集中申报,其中货物贸易类展会和境内配套展委托企业不少于10家,服务贸易类和其他类展会不少于5家。
申报系统将于2026年7月10日前开放。各展会项目根据实际开展日期分批次截止:7月1日至8月31日举办的展会,须在9月17日17:00前申报;9月1日至10月31日举办的展会,须在11月19日17:00前申报;11月1日至11月30日举办的展会,须在12月10日17:00前申报;12月1日至12月31日举办的展会,须在2027年1月21日17:00前申报。若2026年上半年重点展会延期至下半年举办,按实际开展日期对应上述截止时间申报;若延期至2027年1月1日及以后,则不再给予扶持。申报截止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材料进行补充、修改或调换。
通知强调,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违者将按约定处理,且之后三个年度不得申请重点展会资金;对违反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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